⑤ 分析公司的財務狀況以及公司的投資和籌資潛力。
資產重組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上市公司處在投資者、管理層和券商等中介機構之間。對于投資者來說,資產重組既出于短期的壓力和考慮,具有保稀有的“殼資源”、保配股的功能;也有上市公司從長計議、通過有效的重組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作用。投資者在閱讀相關年報時應兼顧兩種情況。
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活動對優化上市公司產品和管理資源結構(股東結構變化)、提高上市公司資產整體質量和經營效率起到了積極作用。分析重組時需要考慮的是:不同重組方式績效差距很大。根據以往情況看,股權轉讓類資產重組效果欠佳。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比較特殊,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所占的比例較大且又不能流通,因此,國有股或國有法人股的轉讓成為上市公司調整產品結構、提高資本效率的重要方式。需要指出的是,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本身只能反映股權結構的變化,并不代表公司的經營業務活動一定會發生相應的變化,也就是說股權重組必須結合以后相應的經營重組,這種方式才會有效果。
收購兼并是上市公司最常用的擴張方式,一個公司往往通過收購兼并來拓展新產品市場份額,或進入其他經營領域。這種重組方式的特點之一就是被收購兼并方生產及經營現狀影響較大,磨合期較長,因而見效可能較慢。資產置換也是一種常見和見效較快的重組方式,其重要內容就是用公司的“劣質”資產交換外部優質資產。由于是采取整體置換形式,因而公司資產質量得以迅速提高,收益也可立竿見影。統計數據表明,資產置換類上市公司重組之后,主營業務收入的平均值有較大幅度增長。其利潤、每股收益和資產收益率更是成倍增長。這說明資產置換重組模式見效快,成效顯著。但需要指出的是,這種方式的資產重組關聯交易較多,交易的市場化程度低,短期得益較多,公司的長期盈利能力還有待觀察。
無論從哪個角度分析,都要涉及重組后的業績。主要包括以下幾個主面:
① 重組后主營業務狀況;
② 重組后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及凈資產收益率的增減狀況;
③ 一次性重組收益對每股收益產生的影響;
④ 業績與重組方式的關系;
⑤ 業績與股本規模、上市時間的關系;
⑥ 運用優惠政策的重組對業績的影響;
⑦ 關聯重組是否造成了業績誤區;
⑧ 重組時對目標資產的選擇是否嚴格;
⑨ 重組中是否只注重了資本經營而忽視了新產品經營。
分析重組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① 各家理解重組的含義不同,說法不一;
② 重組在年報中表述不規范;
③ 重組帶來報表的不可比性;
④ 重組權益日確定顯示出彈性。
關聯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關聯交易就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根據財政部1997年5月22日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視其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受同一方控制,也將其視為關聯方。
這里的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所謂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并不決定這些政策。參與決策的途徑主要包括:在董事會或類似的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互相交換管理人員等。凡以上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不論是否收取價款,均被視為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廣為存在,但它與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卻不相吻合。按市場經濟原則,一切企業之間的交易都應該在市場競爭的原則下進行,而在關聯交易中由于交易雙方存在各種各樣的關聯關系,有利益上的牽扯,交易并不是在完全公開競爭的條件下進行的。關聯交易客觀上可能給企業帶來或好或壞的影響。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聯關系,可以節約大量商業談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并可運用行政的力量保證商業合同的優先執行,從而提高交易效率。從不利的方面講,由于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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